我县通过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一是严格项目准入。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严把项目审批、验收关口,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的项目,不予核准、备案和审批,不予批准用地、给予贷款。严格落实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以确保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二是严抓问题整治。该县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河道管理和采砂管理,严查向河道倾倒渣土和废弃物行为,严防采砂造成汉江水质污染或生态破坏。严厉查处船舶、浮动设施违法污染水体的行为,对无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船舶、浮动设施要限期整改,不整改的予以停运。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沿江沿河两岸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固体废物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三是严防污染事故。深入排查重金属、危化品、有机有毒、持久性污染物、尾矿库等风险源的环境安全隐患,健全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水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