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公企业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县工商局通过严把非公企业党员定诺、晒诺、践诺和评诺四关,促使非公企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合理定诺明目标。要求干部根据党员经营者的经营行业、文化素质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引导党员经营者围绕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提供就业岗位、提高经营效益等内容做出具体承诺;对个别党员做出的承诺空洞、未体现经营主体责任的承诺事项,当场指出并对内容进行适度修改,由党员确认后作为公开承诺事项,从而达到承诺事项准、奋斗方向明的效果。
公开晒诺受监督。党员经营者承诺内容经个私协会党支部审定通过后,由县局制作统一规格的公示牌,将其承诺内容公示在经营场所和个私协会党支部显著位置,自觉接受消费者、党员经营者和管理机关监督,构筑起党员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网。目前已完成293名党员作出的1326条经营承诺事项的公示公开。
认真践诺带好头。践行承诺是党员经营者发挥示范作用的关键。要求各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采取片区责任制和包抓到户的方法,定期对党员经营者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对承诺内容履行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片区干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指导整改、现场示范的方式,督促承诺事项落实,使党员经营者真正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的表率。
民主评诺促提高。民主评议承诺是激发党员积极性的核心所在。要求各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采取党员申报、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对非公企业党员完成承诺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考评结果如实记录在承诺书上,予以公开公示。同时作为评选“党员经营示范户”、“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体工商户”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增强企业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