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我省城镇企业职工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于近日由省社厅公布,我省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853元。按照现行陕西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将其除以12,即为今年每个月的缴费基数4071.08元。按照规定,缴费标准的上限为不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4071.08×3=12213.24元;下限为4071.08×60%=2442.65元。单位职工的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计算下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最多为每月12213.24×8%=977.06元,最低为2442.65×8%=195.41元。如果职工的工资在上下限之间,就按实际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另外,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20%为职工缴养老保险。
对于个体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时,政策继续延续去年: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根据本人经济状况在40%至100%之间整数选择一个缴费基数(即今年缴费继续由缴费人员本人书面申请从七个档次内选择),缴费比例为20%。按此计算,个体参保者的缴费金额就为最高每月4071.08×100%×20%=814.21元,最低每月为4071.08×40%×20%=325.69元。因为个体参保者一般要按年一次性缴费,也就是说,年缴费额最低约为3908.21元,最高约为9770.52元。
新政策规定,个体参保者11月1日之后缴费要收取利息,因此,最好在10月31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
今年缴费基数的公布也标志着今年元月以来的企业到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核工作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