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积极解决“老农保”问题

时间:2014-07-28 08:12作者:何开军来源:本站原创
    7月22日,县民政局负责人到中厂镇石梯村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在征求村组干部意见,形成一致共识后,7月24日,县民政局干部再次深入中厂镇石梯村,现场兑付“老农保”资金,深受群众欢迎。  
 为切实做好“老农保”的转保和清退工作,县民政局一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退工作安全稳妥、准确无误;二是规范清退程序,严格清退手续,坚持按政策办事,重点做好“三查”即查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保险手册(或养老金领取证)、养老保险收款收据,查参保人员的档案,查领保人员的凭证。  
    据悉,1993年,我县按照国家出台的县级农村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我县推行了早期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于制度上的缺陷,1999年该方案由于效果不佳被叫停。2009年,国务院正式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行这项工作之初,每家成年人每人年交纳12元的保费,且只交了一年,没有续费。由于和2009年以后的新农保衔接存在政策上的差异,一直未能转保。为了区别,业内把1999年之前的农村养老保险称为“老农保”,2009年之后的称为“新农保”。截止7月24日已清退老农保161户,清退资金30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