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群众矛盾纠纷,小双镇树立“调解优先”、“调解是能力”的观念。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最重要的方式,能调则调,齐心调、反复调,尽力调。
一是守“礼”。无论是镇村领导干部,还是司法调解人员,在接访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以礼待人。以平等的地位、平和的语气,平静的心态、谦和的态度和来访群众进行交流。
二是讲“理”。在交流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理服人,释法理、讲情理、依伦理;不强迫、不威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和风细雨般解开到访户的心结。
三是维“利”。在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始终坚持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既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也充分尊重群众的应得利益。
四是给“力”。在调解过程中坚持做到不厌其烦有耐力、部门联动有合力、调解结论有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