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四项水质保护机制

时间:2014-09-12 00:00作者:胡小娟 黄晓玲来源:本站原创

一是建立守水有责的“河长”负责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确保县境内汉江水质达标。白河实行 “河长”负责制,县长为全县总河长、分管环保和水利的副县长为责任河长,各镇镇长为辖区河长、各村村主任为村境内巡河长,各级河长是辖区内水质保护的责任主体,对辖区河(沟)流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责。同时,将汉江水质保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对于出现严重污染水质事件的相关镇、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建立联防联控的执法机制。成立了汉江水质保护联合执法工作组,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今年以来,集中开展联合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查处案件16起,对违法行为实行抱拳打击,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执法效果。三是建立两县共治的协调机制。与汉江对面湖北郧西县共同担负着汉江出陕、入鄂的治理责任,主动与郧西县沟通协调,建立了有效的协调治理机制,共护一江清水入库。四是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开展“保护母亲河”、植树造林、绿色创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家家行动的良好氛围,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确保汉江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