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南水北调办组织中央媒体采访团到我县采访水质保护“河长制”试点工作

时间:2014-09-19 11:49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9月18日上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环保司副司长范治晖带领由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组成的采访团来我县采访水质保护“河长制”试点工作。省南水北调办主任朱昱,市委常委、副市长梁志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德莲,副县长卢存安、陈永宏等省市县有关领导陪同。
    采访团实地察看了汉江白河出陕断面水质,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了水质保护“河长制”试点的情况介绍。
    我县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上游水源地,境内有大小河沟765条,汉江在我县境内流长39.2公里,从北部自西向东偏南横过冷水镇、麻虎镇、城关镇3镇12个村(社区),在县城下卡子处出陕入湖北郧县、郧西县境,平均流量740立方米/S,水质保护工作线长、点多、面广、任务重。为确保汉江水质始终稳定在国家II类标准,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我县结合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了县、镇、村(社区)三级分工负责制,对应落实总河长、责任河长、河长、巡河长工作责任制。总河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全县河(沟)流水质状况负总责;责任河长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和水利的副县长担任,受总河长的委托行使总河长职责;河长由各镇镇长担任,对辖区内水质负责;巡河长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村(社区)河段日常巡查和垃圾清扫保洁工作,对乱排、乱倒等污染水环境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境内河流确定了17个监测断面,每月监测1次并通报结果;在汉江及国道316线白河过境段易形成污染源的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92个,实行24小时随时监控,防止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行为。同时,与湖北省郧西县建立协商共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整合水利、环保、经贸、住建、海事等部门执法资源,实施联合执法,强化行业监管;并将汉江水质保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于出现严重污染水质事件的相关镇、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河长制”的建立和实施,对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汉江、保障一江清水永续北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