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时间:2014-10-14 00:00作者:王琛 王婷婷来源:本站原创

近年来,我县实行部门联动全程监管,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

该县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建设管理、计划调整、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制定规范程序和标准,明确落实监察、审计、发改、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职责,把制度晒在阳光下,让权力在制度下运行。

为把好招标第一关,该县统一项目招标金额起点,凡是单项合同达30万元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以及投资达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一律实施公开招标方式,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杜绝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不齐、不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没有落实的项目进入招标程序,同时对招标组织形式、评标委员会组织方案、评标办法、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等逐一审核并予以明确,防止抬高投标企业资质门槛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发生;统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要求公告信息在省、市、县指定报纸和网站媒体同时发布,扩大信息公开面,为公开公平的投标竞争创造条件。

在工程建设质量方面,该县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管理要求,项目业主以“合同”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进行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和监理在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联合质检、环保、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按设计和图纸施工,严禁以变更和增减工程量等方式偷工减料和增加投资,确需变更和增减工程量的需组织设计、监理、业主及监管部门现场踏勘予以确认。项目完工须经质量、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签署验收评估意见,办理使用管护移交手续。同时,对施工过程中未经审核签证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律不予以审计认定。项目结算一律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严格按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依据审计报告和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方可进行项目竣工结算。

通过“制度规范到位”和“全程监管到位”,保证了政府投资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