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土地私下买卖、转让,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先建住宅比较常见,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冷水司法所、冷水法庭与镇政府干部一起,在冷水镇十里村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私下转让建房一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14年10月的一天,冷水镇十里村村委会找到冷水政府反映,该村一组村民何某私下把自己承包柴扒转让给本组村民姚某建住宅楼未办任何手续,村委会出面劝阻,当事人不听劝阻继续施工,请镇政府出面阻止,镇领导当即安排冷水司法所、冷水法庭、冷水土管所,镇干部出面解决此事,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冷水司法所、冷水法庭、冷水土管所,镇干部立即组成调解小组,召集本村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两委委员、监委会成员,群众代表参加调解大会,调解处理此事。会上,司法所、法庭、土管所就我国土地性质、《土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详细讲解,明确指出村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买卖、转让、出租、建房)法律是禁止的,明确指出违法后果及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提请所有参会的代表、委员对此事发表意见和建议,且达成一致意见:一、责成当事人补办一切合法手续;二、向村组承认错误,并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国家土地承包法规定。两位当事人愉快接受并当场表态,使此事圆满得到解决,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批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