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证处多举措优化办证服务质量

时间:2014-11-11 00:00作者:刘礼琴 周汉敏来源:本站原创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公证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完善公证程序,保证办证质量,充分发挥公证在经济建设、法制建设中的服务、沟通、证明等职能作用,县公证处多措施切实提高办证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公证员思想教育,强化公证质量意识。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案件受理、审批和出证各环节的工作规程,严把公证质量关,思想上筑牢公证员清正廉洁意识和质量意识。

二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积极搞好在职培训。通过组织公证人员参加公证业务培训,与各地区公证处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公证人员公证法律服务水平。

三是延长接待时间,方便群众办事。为方便更多的群众办理公证,公证处克服了人员少、工作繁重等诸多困难,坚持开设周末预约办证,正常上班日延时接待、办证。

四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办证程序,严格规范询问笔录、公证文书制作,公证卷宗严格按照《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和《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立卷、归档。

五是集中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对继承、遗嘱、保全等公证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自查、互查等,使公证人员端正执业思想,强化公证质量意识,维护公证公信力。

六是关注困难群体,设立“绿色通道”。为给残疾人、老年人办证提供便利,公证处提出了“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口号:“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服务,设立“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主动上门,提供“优质”服务;对城乡低保、经济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减免公证服务收费“优惠”服务。

七是融入发展大局,拓展服务领域。公证处主动融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开展法律服务促发展专项活动,主动融入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为企业送服务、送法律;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积极做好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公证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

截至目前,县公证处已办理公证案件125件,其中预约上门公证5件,上门服务群众20余人次,解答公证咨询6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公证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了公证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