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进一步规范监理人员从业行为,强化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质检站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监理质检工作“十八告知”办法。
该局监理质检站针对薄弱环节,在其所有监理质检项目中推行监理合同段工程概况告知,监理机构与职责告知,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告知,监理工作方式告知,监理工作程序告知,办理时限告知,监理指令及文件告知,计量支付审核情况告知,工程变更审核情况告知,工程索赔审核情况告知,现场监理责任分工情况告知,质量抽检结果情况告知,中间交工评定情况告知,施工进度情况告知,安全监理隐患排查情况告知,合同履行检察情况告知,投诉举报途径告知,工程数量核验情况告知等“十八告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