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 刚过,在县检察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该院案管办主动牵头与侦查监督、公诉、办公室技术人员积极协商配合,对如何尽快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实现自动轮案进行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讨论工作方式,制定工作方案,在统一业务系统设置了侦查监督、公诉科承办人名单和位次顺序,建立了以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进一步促进了规范公正司法行为。
该院案管办对侦查监督案件、公诉案件收案后,先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登记受理,分案时以自动轮案的方式直接分配给承办人办理。在坚持自动轮案为主的前提下,该院也对特殊情形确定了手动分案为辅方式。鉴于侦查监督科仅有两名干警,所有案件须由符合办案条件的一名检察官办理。公诉科共有三名干警,均参与轮案。如遇到特殊情况,变更承办人的,先向案管办说明情况。对不符合变更规定的,案管办将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该院在实行自动轮案制度以来,共分流一审公诉案件2件,分流审查逮捕案件2件。通过实践,缩短了分案时间,解决了人为分案存在“分案难”的弊端。过去那些案情简单、案卷少的案件,总会被抢着办理。那些疑难复杂、案卷材料较多的案件一般都不愿办理。通过自动轮案方式,这种公开透明分案规则干警都乐于接受。该分案规则对调整承办人办理案件作了严格的限制,有效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发生。平衡了办案人员工作量,规范了干警的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案管办加强了对自动流转的节点控制,促进了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的有机统一。这种分案制度,是案管办作为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办案干警岗位责任的一项全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