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医改工作重点,通过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构建城市医院与县镇医疗机构分工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
分级诊疗遵循科学引导、分级管理、合理诊疗原则,县、镇级医院分工负责,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应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急危重症、重大伤情、疑难杂症等任务主要由大医院承担。通过分级诊疗,可有效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可减轻大医院的接诊压力。
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按照医生建议、患者选择、逐级转诊、合理就诊的原则,统筹共享县镇医疗卫生资源,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将为城乡居民提供、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