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及《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为加快我县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步伐,进一步规范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工作,通过前期的理论、实践、测试等环节的培训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培育对象进行评审认定。
评审委员会专家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认定程序,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打分,最后初步拟定165名职业农民资格,并按期予以公示。县培育办将对评审认定的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提高产业示范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