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丰镇通过明确集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签订责任书、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落实“河长制”等举措来落实河流生态保护的工作任务,全面确保河流生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开展镇域内河流综合整治。全面排查镇域内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结合镇美丽乡村建设、防汛防滑、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清查河流、水源地保护区内所有与水源无关的设施和垃圾,排查水源地周边环境状况和污染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水利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镇政府下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
大力推进污染防治与河道垃圾清理。该镇要求各村把好水源地上游项目的入关口,杜绝水源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施用化肥和化学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行肥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染,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全面推行“户保洁、组集中、村收集、集镇中转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
严格落实“河长制”,打造保护河流的“忠诚卫士”。从去年开始,经镇决定全镇以“河长制”为抓手,切实抓好小流域治理工作。通过成立以镇长任河长,分管领导任责任河长,各村主任任巡河长,相关站、所、镇直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的文件与实施方案,把村域河流管理与保护纳入重点工作与村干部年底考核。
加大河流及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各村对辖区内河流及水源地安全负总责,重点加强对其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禁止在水源地附近发展高污染企业,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加强河流及水源地水质监测。因发生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村,及时向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减轻或者消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