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县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面自查工作。
一是自查了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
二是自查了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执法态度蛮横、语气生硬、不尊重当事人以及对群众不够耐心,执法用语不文明,指挥动作不规范等。
三是自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公款私用等。
四是自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自查结束后,该大队对核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找出了症结所在,及时进行反思。并且,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方向,并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时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制定了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