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包括县城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16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医疗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储存程序,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医疗危险废物的流向、储存设施及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对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及所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医疗废水处理污泥情况逐一登记、备案。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并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废物的环境风险,从源头上解决医疗废物经非法途径流失所造成的危害,确保全县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有效监控、安全处置,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