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政出台

时间:2016-06-20 17:16作者:孙厚喜 谢 巍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2016年1月起,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将适用最新政策,在资金来源、“一折通”发放等原有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对主管部门、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三个方面做了新的修改和调整。  
    一是调整主管部门。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原残联部门发放改为由民政部门发放,县财政局社保股负责审核和资金拨付。  
    二是扩大发放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没有调整,还是原政策的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和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二、三级残疾人。扩大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受益对象。原标准只对一级残疾人予以补贴,新标准同时涵盖一、二级残疾人为受益对象。  
    三是提高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于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不作调整,保持原100元每月发放;对于18岁以上(含)18岁的残疾人,每月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对于重度残疾人,原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每月100元增至120元;新纳入的二级残疾人护理标准定为每月80元。  最新政策还明确:同时符合上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