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河县城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3-04-26 00:00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河县城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zfwj-2013-0025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发(2013)10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3-04-26 00:00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白河县城区防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3426日

   

白河县城区防洪预案

1 前 言

白河县属长江流域,汉江中游水系,汉江自西向东由本县北边穿过,境内流长39.2公里。县城位于汉江陕西出陕段,是陕西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建于1990年的河街防洪堤是唯一的防洪工程,河堤长960米,平均宽10米,河堤高度11.544米,堤顶高程:高处187.32米,低处185.108米,仅有五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进入汛期,汉江频发灾害性洪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巨大威胁。根据历史洪水典型年掌握,1583年流量34800立方米/秒,1983年最大洪峰31000立方米/秒,水位196.63米,是四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灾害; 20051013日,汉江发生近百年一遇洪水,最大洪峰27000立方米/秒,水位193.52米;2010718日,最大洪水流量22000立方米每秒,最高水位达到191.3米,为六十年一遇洪水,2011918日,最大洪峰流量20800立方米每秒,最高水位达到189.86米。汉江洪水使县城河街累遭淹没,损失严重,为切实做好白河县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洪水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依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康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全民参入、军民联防的防汛工作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白河县防汛指挥部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防汛工作领导任副总指挥、责任指挥。县人武部、政府办、水利局、监察局、防汛办、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经贸局、交通局、粮食局、环保局、教体局、卫生局、安监局、文广局、公安局、交警队、供销社、电力局、公路段、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气象局、长江委白河水文站、城关镇、汉江白河县城防洪保安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防汛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同时组建21支抗洪应急抢险突击队。

总指挥(县长)职责:负责防汛全面工作;对全县防汛工作做出重大决策;负责发布一、二、三号令。

副总指挥(常务副县长)职责:总指挥外出时,代总指挥行使指挥权;负责全县防汛经费的落实和分配;负责组织协调各防汛成员单位履行防汛抢险职责。

副总指挥(县人武部部长)职责:负责组织和调集抗洪抢险民兵队伍;维护抗洪抢险的治安秩序,执行警戒值勤任务;按照指挥部一、二、三号令,分别制定和落实抢险队伍的调集和抢险任务。

副总指挥、责任指挥(县政府分管防汛工作领导)职责:协助总指挥指挥全县防汛工作;负责具体部署全县防汛工作;负责组织、指挥调运防汛物资;总指挥外出时,行使总指挥职权。

责任副总指挥职责:协助处理全县防汛相关工作。

2.2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人武部:组织训练民兵抢险队伍,搞好队伍汛前演练;遇有洪水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政府办:组织协调城区防洪抢险工作;负责协调各方关系、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负责县直部门防汛安全督查。

水利局:加强水雨情信息收集和传递;负责水利工程抢险救灾;保障安全供水;负责责任区抢险救灾。

监察局:负责查处防汛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人为造成的防汛责任事故;负责检查汛期各防汛责任人到岗情况。

发改局:负责争取并协助全县防汛防洪工程项目编审上报;协助城区防洪抢险救灾;负责协助全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编审上报。

人社局:协助防洪抢险人员调集;协助城区防洪救灾。

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安排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落实紧急汛情时所调用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的补偿费;协助城区防洪抢险工作。

住建局:负责检查维护城区地下排洪通道;负责城区道路清障、疏通防汛撤退道路;协助城区防滑抗洪的抢险工作。

国土局:负责编制防滑预案,山地查险、负责检查全县重点滑坡泥石流部位防抢撤方案落实情况;负责滑坡泥石流危险部位人员搬迁安置土地审批;负责解决紧急防洪抢险临时用地。

农业局:负责农村洪涝灾情的调查;负责制定农业排涝保收措施;协助组织农业防洪排涝服务;负责农业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

民政局:掌握灾情动态,搞好灾情统计上报;负责灾后群众生活安排。

经贸局:负责防汛物资的准备、供应和调运工作;负责所属商贸企业单位制定安全度汛方案;组织商贸企业单位防洪抢险救灾;负责及时上报商贸企业洪涝灾情。

交通局:负责组织落实抢险车辆、船只的集结和调度;负责抗洪抢险交通运输工作;负责保障抗洪抢险运输道路畅通。

粮食局:负责灾区粮食供应;负责储备防洪物资。

环保局:协助搞好城区防洪;协助清除城区江河沟道设障,保护城市环境;协助城区防滑减灾工作。

教体局:负责全面落实文教系统防汛保安措施,制定重点滑坡和危险河段校舍度汛方案;负责落实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教学单位防汛责任;加强校园危险部位险情监测,确保师生安全。

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负责受灾群众救死扶伤;负责储备医药用品和医疗器械灾后紧急救援。

安监局:协助检查落实防汛重点部位安全防范预案及执行

负责指导重点单位制定安全措施,随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查处防汛安全事故案件。

文广局:重要雨情、汛情的发布工作;负责重要防汛通知、通告、消息发布;负责防汛广播的安装、检修、确保设备完好。

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安全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期间警戒和值勤巡逻工作;城关派出所负责秦楚商场至原河街电影院防洪抢险照明控制;防汛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防汛警力集结调度。

交警队:负责疏通交通道路,确保防汛行车安全;负责制定洪水期间交通管制,维护抢险交通秩序。

县供销社:负责防汛物资的准备、供应和调运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供销单位及供销物品的防、抢、撤工作。

电力局:防汛所需电力的调度和供应工作;供电线路和设备检修,确保汛期供电安全。

公路段:负责境内国道灾情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境内国道灾情的组织抢修;负责保障境内国道抗洪抢险运输道路畅通。

电信公司:成立信息工作组,负责有汛情时进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雨情信息发布、传递工作;及时发布县防汛指挥部洪水预警命令、防汛抢险工作各项命令;保证汛期电话畅通;负责防汛通讯设备的检修。

移动公司:成立信息工作组,负责有汛情时进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雨情信息发布、传递工作;及时发布县防汛指挥部洪水预警命令、防汛抢险工作各项命令。

联通公司:成立信息工作组,负责有汛情时进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雨情信息发布、传递工作;及时发布县防汛指挥部洪水预警命令、防汛抢险工作各项指令。

邮政局:负责水情汛情通讯传递工作;负责防汛通讯传递业务协调管理工作。

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测、预报工作,保证汛期与指挥部通讯畅通;行洪期间及时发布气象情况通报。

长江委白河水文站:负责水情的测、预报工作,保证汛情与指挥部通讯畅通。

城关镇:负责城关镇防汛工作,制定辖区内抗洪防滑的防、抢、撤方案;负责组织城区重大汛情撤离和抢救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灾情统计和上报;河街社区负责秦楚商场至上河段防洪抢险照明控制。

汉江白河县城防洪保安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指挥部和相关标段全面落实河道清障工作,各标段负责本标段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指导各标段科学编制本项目区防汛预案,储备防汛物资、落实抢险工程设备,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加强防汛演练;加强防汛24小时带值班,随时保持与防汛部门的信息联络,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准确传递;工作组和施工标段必须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遇有重要汛情必须全力以赴抢险救灾。

2.3县防汛办及职责

负责编制全县防汛抗洪抢险实施预案;督促各镇、各部门编制防汛抗洪子预案;收集掌握汛期雨情、水情、灾情及气象信息;随时掌握全县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的落实、进展等情况;按照指挥部安排,及时下达防洪抢险等有关通知、命令;统计洪涝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汛前负责组建防汛抢险专业队,落实防汛物资。

2.4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县防汛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直接负责城区防洪抢险工作,指挥部设立信息技术处理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巡堤查险组、抢险撤离组、灾民安置组、恢复重建组、新闻宣传组。其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信息技术处理组:负责向指挥部各指挥报告雨情、水情、滑坡信息;收集来电来文,并及时送领导阅示;按指示传达发布各项命令;收集汇总各组、队任务完成情况向各指挥报告,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2)抢险撤离组:负责汉江发生大的洪水和城区出现危重滑坡时的群众疏散撤离工作。各抢险突击队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突击队负责人及职责附后。

3)医疗救护组:负责抢险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

4)巡堤查险组:负责城区河堤巡堤查险工作。出现洪水后,及时对县城防洪保安工程和城区河堤进行巡查,加强原秦楚商场、翠花坡附近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抢险资金的落实及车辆调度和后勤服务,水毁修复、灾民生活用水供应、电力供应、抢修等工作。

6)治安保卫组: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实行交通管制。

7)灾民安置组:负责灾情上报、抢险撤离后的灾民紧急安置和灾民生活安排。灾情上报需经县民政局、防汛办、国土资源局(防滑办)三家会商统一,由政府办统一上报。

8)恢复重建组:负责组织城区洪水灾害恢复重建工作。

9)新闻宣传组: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记实,各种新闻影像,文字资料收集、制作及报道。

2.5抗洪应急抢险突击队

县人武部落实组建一支专门抗洪应急抢险突击队,突击队人员120人。各部门组建防汛队伍20支:武警中队20人、水利局20人、民政局10人、卫生局20人、公安局20人、交警队10人、国土局10人、电力局10人、交通局30人、农业局30人、林业局30人、财政局15人、经贸局20人、教体局20人、住建局15人、人社局10人、政府办10人、监察局10人、发改局10人、粮食局10人,队伍名单于汛前报县防汛办备查。

3预报预警

汉江水情主要依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情信息,并积极掌握蜀河电站、湖北省郧西县陡岭子水库,旬阳、旬河、黄洋河、月河,冷水河等水库电站和流域水情信息,分析研判洪峰趋势,确定发布信息。

1、当收到上游水情信息并下泄流量超过3000m3/s,低于警戒流量13600m3/s时,县防汛指挥部向城区防洪工程指挥部及沿线各镇发送水情信息。

2、预测汉江水位达到185.00米,流量为13600m3/s,且呈上涨趋势,预警级别为Ⅳ级 ,报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后适时提前通过短信预警平台和防空警报发布警戒通知。

3、预测汉江水位达到186.00米,流量为15000 m3/s,且呈上涨趋势,预警级别为Ⅲ级 ,报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后适时提前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短信预警平台和防空警报发布一号令。

4、预测汉江水位达到187.5米,流量为18500m3/s,且呈上涨趋势,预警级别为Ⅱ级 ,报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后适时提前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短信预警平台和防空警报发布二号命令。

5、当预测汉江水位达到190米,流量超过21000 m3/s,红星桥水深4.26米时,且呈上涨趋势,预警级别为Ⅰ级,县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后适时提前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短信预警平台和防空警报发布三号命令。

4应急响应

4.1指挥决策

指挥部人员坐镇县防汛办或洪水一线,指挥抢险救灾信息技术处理组、抢险撤离组、医疗救护组、巡堤查险、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灾民安置组、新闻宣传组全部进入职责岗位开展实战状态。

4.2抢险救灾

按照预警级别,各部门立即组织干部对各自防汛责任区人员和财产按照预案明确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进行提前转移安置;各应急抢险突击队进入一线抢险救灾;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紧急调运运输和救生物资,全面投入抗洪抢险工作。(白河县防洪搬迁责任见附表1;白河县城区防洪搬迁预案要点见附表3

4.3群众转移和安置

群众转移由各协助搬迁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指定的撤离路线有序转移。群众转移坚持由低向高、先老弱妇幼后一般人员、先人口密集区后零星分散户的原则。

4.4撤离路线

1、水文站至下街口:当出现较大洪水并已发布转移命令时,居民单位分别沿探马沟、莫家道、翰林巷、鲁家巷、牌楼巷、桥儿沟、柯家巷向后转移。

2、下河口至汽车站:主要沿汉江大道向老汽车站转移。

3、争气桥东头至下卡子:主要沿汉白路和桥隧路向铁路工区转移。

4、争气桥西头至白水桥:沿316国道向原桔子园小学转移。

5、汽车站至争气桥:主要向老汽车站转移。

6、白水桥向荣村段沿316国道向加油站方向转移。

4.5安置地点

1、水文站至下街口:灾民安置点设在贺家大院、金家大院、原食品公司、原二小、福音堂、柯家巷、原副食公司。

2、下卡子至白水桥:灾民安置点设在原桔子园小学、铁路工区。

3、汽车站至争气桥(大桥路):灾民安置点设在老汽车站。

4、白水桥向荣村段安置地点由向荣村安排农户家就近安置。

各安置点必须于汛前做好各项安置准备工作,完善水电等设施,确保安置点方便、安全安置搬迁户。

4.6应急响应结束
    在退水时县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技术人员会商,在确定降雨过程终止,询问上游电厂入、出库洪水流量均减弱,不再开闸泄洪后,可按照洪水量级分别解除三、二、一号防洪命令,以便尽快步入灾后恢复工作。

1)当洪水流量低于21000立方米每秒,水位低于190米,且呈下降趋势时发布解除三号命令;

2)当洪水流量低于18500立方米每秒,水位低于187.5米,且呈下降趋势时发布解除二号命令;

3)当洪水流量低于15000立方米每秒,水位低于186米,且呈下降趋势时发布解除一号命令;

4)当洪水流量低于13600立方米每秒,水位低于185米,且呈下降趋势时发布解除警戒命令。

解除警戒命令要在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短信平台上发布解除命令信息。

4.7淤泥清除

1、责任单位负责协助责任区搬迁户退水后的淤泥清理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河街主街道和河堤退水后的淤泥清理工作。

5物资储备与管理

城区抗洪物资储备责任单位主要有县人武部、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财政局、城关镇等。(城区防洪物资储备见附表2。)

6.附 则

6.1五项制度

1、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密切注视雨情、汛情,及时传递信息(县政府防汛值班电话:7822154,防汛办值班电话:7822474)。

2、巡堤查险制度。对全县已明确的防汛重点部位和隐患地段全部落实巡查人员,汛期加强巡查、巡堤,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和险情。

3、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要汛情、险情和灾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部门报告。

4、物资储备制度。严格按照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定,负责物资储备单位要及时足额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专门仓库和专人管理,不允许擅自挪作他用。

5、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人为造成防汛安全事故的,按照省政府101号令追究责任。

6.2七条纪律

1、城区各单位必须根据各自担负的防汛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

2、城区干部群众必须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在发布抗洪抢险命令后,要积极主动参入抗洪抢险;发出撤离命令后,应听从指挥,有序撤离。对不听指挥擅自行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3、各部门对本辖区的防汛重点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建立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信息,值班表报县政府办、防汛办备查。

4、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抗洪抢险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不重视防汛工作,防、抢、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5、各抢险撤离队要层层落实责任,把抢险撤离的任务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单位、小区、住户及个人。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不知晓,责任不落实,造成撤离不及时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主汛期内,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组负责人、抢险负责人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外出时,必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7、主汛期内,公安、森林防火等部门的专用通讯设施应为防汛提供服务。在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城区防汛指挥部有权向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居民调用所需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不服从调遣或行动迟缓的,按有关纪律法规从严处理。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预案》,明确各自任务,按职责要求制定相应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6.3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1、白河县防洪搬迁责任一览表

2、白河县城区抗洪物资储备表

3、白河县城区防洪搬迁预案要点一览表

 

名称

数量

单位

储备单位

存放地点

联系电话

负责人

保管员

 

1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冲锋舟

2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黄良明

1

武装部

武装部

3649300

李署光

李署光

1

交通局

交通局

7822409

杜安庆

陈昌龙

救生衣

100

武装部

武装部

3649300

李署光

李署光

100

交通局

海事处装备库

7822409

杜安庆

陈昌龙

救生圈

50

交通局

交通局

7822409

杜安庆

陈昌龙

抢险车

4

交通局

驾驶员培训中心

7822409

谭太坤

陈登平

抽水机

5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100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成品粮

1

民政局

民政局

7822172

王爱国

 

 

3

财政局

下卡子加油站

7822552

 

 

尼龙绳

100

公斤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2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喊话器

20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50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手提灯

30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20

水利局

防汛物资库

7822474

肖延广

 

 

20

民政局

民政局

7822172

王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