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zfwj-2013-0029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4-26 00:0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白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
白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基本情况
1.1自然情况
白河县河流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境内流域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溪765条,其中5—10平方公里的27条,10—30平方公里的23条,30—50平方公里的10条,50—100平方公里的5条,100平方公里以上4条。
白河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炎热多暴雨,冬季干燥,秋凉湿润,连阴雨多,年平均气温15.1℃,年均日照1850.5小时,无霜期253天。多年平均降水量在773.9毫米,降水分布特点是:西起仓上,沿小双、桃元,东至宋家,呈一条降水带,平均降雨量950.5毫米,较其他地区历年平均降水量多151毫米,形成降水分布不均的主要原因是地形和大气环流的影响,一般性暴雨大于或等于50mm每年平均出现2.5次,大于或等于100mm的暴雨平均5.5年出现一次。暴雨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其中7月上、中旬和8月下旬至9月上旬出现次数较多,以7月上、中两旬暴雨强度最大,大于或等于100mm暴雨均出现在此时段,易产生洪涝。
1.2经济社会情况
白河县辖12个镇,124个行政村,4个社区,全县总土地面积409093亩,其中:耕地面积201090亩,总人口2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2万人,人口主要分布在汉江、白石河、红石河、厚子河、冷水河、麻虎沟等流域中浅山区。其中:城关镇等12个镇集镇所在地人口密集,后高山人口分散稀少。
1.3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白河县属于类型易发山洪灾害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高山区及红石河、白石河、厚子河、冷水河、麻虎沟及其支流。据记载仅1975年8月7日至9日,红石河遭遇百年不遇暴雨洪水,造成171人死亡,79人受伤,沿河大部分房屋农田道路被毁。2004年6月29日,仓上镇龙潭河出现特大暴雨导致石关村二组8户15间房屋倒塌,34户66间房屋受损,损坏桥梁一座,受灾损失达54万元。2009年7月8日,桃园乡局部遭遇大到暴雨,导致河水暴涨,农作物受灾面积331公顷,受灾人口4850人,直接经济损失610多万元。2010年四新乡连续遭受了7.18、8.21暴雨洪水侵袭,造成了农田被毁、基础设施被迫坏、水利设施损毁等严重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78.8万元。2012年8月5日20时至8月6日08时,白河县境内东北部出现局部短时强降雨天气过程,导致我县部分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中厂镇境内尤为严重,受灾人口6496人,受灾面积8090亩,倒房112间,提前转移安置人口1794人,直接经济损失2.15亿元。
1.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近几年先后建设了仓上、西营、四新、大坪、滨河大道、裴家社区、店子沟、构扒、双河、马庄、小双、狮子山右岸、安坪等防洪工程。通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全县配备有计算机、传真机,汉江视频监测系统3处,简易雨量站200个,自动雨量站7个,自动水位雨量站7处,简易水位站74处,无线广播148处,手摇报警器305个,铜锣305个,口哨1226个,手持扩音器和应急照明灯各305个等预警设备。报警器4处,卫星电话8部和对讲机17部。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体系预警建成,将在防御山洪灾害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5危险区分布
仓上镇、小双镇、茅坪镇、宋家镇、中厂镇自西向东组成的降雨带,连带西营镇、双丰镇、大双镇、冷水镇、构扒镇、城关镇、茅坪镇、卡子镇成为降雨集中地区,汉江沿岸、城关镇、冷水镇、麻虎镇辖区汉江段主要受江河洪水灾害,山洪危险弱于其它地区。
2组织指挥系统
2.1组织指挥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协助各镇山洪灾害抢险及县城内涝排险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信息传递、组织开展日常业务,防汛抗旱各工作组同时开展信息、救护、保障、治安、安置、重建、宣传、巡查等山洪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组建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长担任指挥,镇属党政企事业单位为成员,设立专门的防汛办公室,负责协调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治安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立山洪灾害应急抢险队。
各村委会、社区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村(社区)主任担任组长,两委班子和组长为成员,组建应急抢险队。每处危险区落实专门的监测员和信号发布员。
2.2工作职责
总指挥政府县长:负责防汛抗旱全面工作、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做出重大决策、负责组织、指挥调运防汛抗旱物资;
副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总指挥外出时,代总指挥行使指挥权、负责全县防汛经费的落实和分配、负责组织协调各防汛成员单位履行防汛抢险职责。
副总指挥县人武部部长:负责组织和调集抗洪抢险民兵队伍、维护抗洪抢险的治安秩序,执行警戒值勤任务、制定和落实抢险队伍的调集和抢险任务。
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防汛工作领导:负责协助总指挥部署落实全县山洪防御工作、协助抓好高速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山洪防御指挥工作、协助全县山洪的抢险救灾工作。
人武部:组织训练民兵抢险队伍,搞好队伍汛前演练、遇有洪水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组织训练民兵抢险队伍,搞好队伍汛前演练、遇有洪水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政府办:组织协调全县防洪抢险工作、负责协调各方关系、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水利局:加强水雨情信息收集和传递、负责水利工程抢险救灾,保障安全供水。
监察局:负责查处防汛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人为造成的防汛责任事故、负责检查汛期各防汛责任人到岗情况。
发改局:负责争取并协助全县防汛防洪工程项目编审上报、负责协助全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编审上报。
人社局:协助防洪抢险人员调集、协助全县防洪救灾。
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安排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落实紧急汛情时所调用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的补偿费、协助全县防洪抢险工作。
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安全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期间警戒和值勤巡逻工作、负责防汛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警力集结调度。
交警队:负责疏通交通道路,确保防汛行车安全、负责制定洪水期间交通管制,维护抢险交通秩序。
农业局:负责农村旱情和涝情的调查、负责制定农业抗旱排涝保收措施、负责农业旱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协助组织农业抗旱服务队。
民政局:掌握灾情动态,搞好灾情统计上报、负责灾后群众生活安排。
安监局:协助检查落实防汛重点部位安全防范预案及执行、负责指导重点单位制定安全措施,随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查处防汛安全事故案件。
国土局:负责编制防滑预案,山地查险,险情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检查全县重点滑坡泥石流部位防抢撤方案落实情况、负责滑坡泥石流危险部位人员搬迁安置土地审批、负责解决紧急防洪抢险临时用地。
经贸局: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准备、供应和调运工作、负责所属商贸企业单位制定安全度汛方案,组织商贸企业单位防洪抢险救灾、负责及时上报商贸企业洪涝灾情。
供销社: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准备、供应和调运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供销单位及供销物品的防、抢、撤工作。
粮食局:负责灾区粮食供应、负责储备防洪物资。
交通局:负责组织落实抢险车辆船只的集结和调度、负责抗洪抢险交通运输工作、负责保障抗洪抢险运输道路畅通。
住建局:负责检查维护城区地下排洪通道、负责城区道路清障,疏通防汛撤退道路、协助城区抗洪抢险工作。
环保局:协助搞好城区防洪、协助清除城区江河沟道设障,保护城市环境、协助城区防汛减灾工作。
教体局:负责全面落实文教系统防汛保安措施,制定重点滑坡和危险河段校舍度汛方案、负责落实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教学单位防汛责任,加强校园危险部位险情监测,确保师生安全。
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负责储备医药用品和医疗器械灾后紧急救援。
文广局:重要雨情、汛情的发布工作、负责重要防汛抗旱通知、通告、消息发布。
电力局:负责防汛抗旱所需电力的调度和供应工作、负责供电线路和设备检修,确保汛期供电安全。
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测、预报工作、保证汛期与指挥部通讯畅通、及时发布气象情况通报。
长江委白河水文站:负责水情的测、预报工作、保证汛情与指挥部通讯畅通。
公路段:协助组织落实抢险船只的集结和调度、负责抗洪抢险交通运输工作、负责保障抗洪抢险运输道路畅通。
电信局:成立信息工作组,负责有汛情时进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雨情信息发布、传递工作、及时发布县防汛指挥部洪水预警命令、防汛抢险工作各项指令;保证汛期电话畅通、负责防汛通讯设备的检修。
邮政局:负责水情汛情通讯传递工作、负责防汛通讯传递业务协调管理工作。
移动公司:成立信息工作组,负责有汛情时进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雨情信息发布、传递工作、及时发布县防汛指挥部洪水预警命令、防汛抢险工作各项指令。
联通公司:成立信息工作组,负责有汛情时进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雨情信息发布、传递工作、及时发布县防汛指挥部洪水预警命令、防汛抢险工作各项指令。
县防汛办:负责编制全县防汛抗洪抢险实施预案、督促各镇、各部门编制防汛抗洪子预案、收集掌握汛期雨情、水情、灾情及气象信息、随时掌握全县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的落实、进展等情况、按照指挥部安排,及时下达防洪抢险等有关紧急通知、命令、统计洪涝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汛前负责组建防汛抢险专业队,并落实防汛物资。
各镇人民政府: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防汛工作负总责,实行镇包村责任制,汛前制定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本镇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撤离迁安、物料保障等工作,组建民兵抢险突击队,足额足品种储备,发生自然灾害,落实灾民安置,组织灾后生产。
村级组织:上传下达雨情、水情、滑坡、泥石流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号、负责对责任区的雨情、水情、滑坡、泥石流的监测。随时与村、镇、县三级防汛办公室保持通讯联系,全面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3备汛工作
3.1汛前检查
各级积极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对危险河段、重点山洪隐患部位、堤防设施、危房校舍、走山滑坡等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制度实施细致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早排除,对一些威胁人员安全的关键区域要进行反复检查,做到早检查早部署早防范。
3.2落实责任
在提前检查的基础上,对江河城镇、集镇院落、重点山洪灾害危险部位落实行政责任人和监测预警责任人,明确责任人的具体任务和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要对落实的责任人通过各类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3.3宣传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利用电视、宣传栏、宣传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辖区广大群众宣传山洪灾害的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保护,使各项防汛责任人熟悉预案,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预案快速启动创造条件。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抢险实战演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民兵应急突击队应急实战能力。
3.4落实三到户工作
各级对居住在山洪易发生区域提前落实好转移路线、避险地点、预警方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并通过制作警示牌和标识牌,便于群众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安全转移撤离。
3.5落实防汛物资
根据《陕西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和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各镇防汛物资储备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储备救生运输等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抢险物资管理。
4.抢险救灾
4.1雨水情监测
汛期,镇村对暴雨山洪通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或人工进行监测,对山洪防御提供信息依据。
4.2预警标准
当境内河流、沟道发生3至5年一遇的山洪时发布准备转移预警;
当境内河流、沟道发生5至10年的山洪时发布立即转移预警;
当境内河流、沟道发生10年一遇以上的山洪时发布全部转移预警。
1小时降雨量达到30毫米或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通过短信通知镇村防汛领导成员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1小时降50毫米或连续降雨超过80毫米,通过短信通知镇、村防汛领导成员立即抢险撤离。
4.3预报预警
县气象局及时准确测报全县天气预报,对县境内的暴雨区域、暴雨量级进行预警。县防汛部门要准确的掌握全县降雨引发的溪河洪水变化情况,通过山洪灾害防治预警平台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警。镇村全面启动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随时发布危险预警信号。预警方式主要通过无线广播、登陆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短信信息等方式,各村主要通过无线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方式,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紧急程度发布预警信号。
4.4 转移安置
当暴雨山洪达到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确定准备转移、提前转移和全部转移情况时,由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预案所确定的方式实施人员转移。全县危险地段共有1342户1个单位6804人5849间房屋准备转移;828户4171人3226间房屋立即转移(详情见附表)。
5.灾后重建
5.1查看灾情
灾情发生后,各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对农作物受灾面积、受灾人口、受损房屋、人员伤亡、财产状况等进行查看,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5.2灾民安置
当地政府或民政救灾部门对灾民安置实行统筹安排,全面做好作好粮油食品和衣被饮水生活用品供应发放工作,保障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生产自救
灾后各镇村干部群众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全面开展水毁道路、供水设施、供电通讯设施修复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社会秩序稳定和宣传教育活动,行成社会合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