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18 00:00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zfwj-2013-0067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3〕23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3-03-18 0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抓好我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根据安政办发〔201324 号文件精神和《安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牧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是实现畜牧业突破性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 ,国内及我市周边地区已有点状疫情发生,存在传播流行趋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镇务必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疫情风险大于市场风险的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310日开始,到420日全面结束。春防工作以“一瘟(猪瘟)、二疫(口蹄疫、鸡新城疫)、五病(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羊梭菌病)”为重点,突出抓好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1、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要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五不漏”方针,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

2、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达到85%以上,同时做好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的防治工作。

3、全面实行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制度,牲畜建档率和挂标率必须达到100%

4、严格技术规范,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县畜牧中心要搞好建档登记和预防前的培训,规范生物药品的贮藏、运输、保管和发放工作,提高利用率,各镇要集中人力,以村为单位,整村推进,逐头(只)注射,提高防疫质量。

5、加强疫情监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各镇要继续坚持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户和行政村派驻观察员制度,原则上乡镇畜牧干部为乡镇疫情观察员,村防疫员为村观察员,发现疫情及时按程序上报。

6、强化检疫监督,消除疫情隐患,搞好产地检疫工作。要将疫病控制在源头,搞好屠宰检疫,保证肉食品安全;加强公路检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切实做到严查、严检,发现疫情及时处理。

7、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控制、封锁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感染人。

三、强化措施,搞好配合

各镇在春防工作中,要按《动物防疫法》规定,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动物防疫是政府行为,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各镇要结合当前工作,认真研究动物防疫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任务、夯实措施,特别是要及时解决村防疫员报酬,调动村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要集中人力、物力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杜绝防疫死角,消灭防疫空白点;县畜牧中心要按时采购回各类防疫药品和器材,实施冷链运输,搞好人员培训和疫病监测化验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防疫检疫监督职能,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防疫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畜共患病疫情的监测;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未免疫流浪狗的扑杀,其它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积极配合做好春防工作;春防结束后,要及时上报防疫总结;县农业局要组织对防疫工作的检查并印发通报,对因经费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防疫工作正常开展,造成疫病流行或畜产品安全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