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6-19 16:13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zfwj-2013-0070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3-06-19 16:1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白河县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13日 

 

白河县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合理配置和利用我县现有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发展,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调整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利用率为切入点,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技术帮扶和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主要手段,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三统一”和“三不变”的要求,实行县镇两级卫生“人事、财务财产、业务”三个一体化管理,缩小城乡医疗服务差距,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基本就医需求,促进全县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县镇卫生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基层卫生单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使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高,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十二五”期内,所有一体化管理的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50%的病人在基层卫生院就诊,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分级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改革范围
  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院、县疾控中心、县二院等五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对11所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分片管理。县医院对应冷水中心卫生院、小双镇卫生院、仓上中心卫生院、西营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对应城关镇卫生院、中厂中心卫生院,县妇幼院对应构扒中心卫生院、卡子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对应麻虎镇卫生院,县二院对应宋家中心卫生院、双丰镇卫生院。
  四、工作内容
  开展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工作,按照“三统一”(人员、财务财产、业务统一管理)、“三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的要求,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的协同关系,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县镇人事管理一体化
  1、机构设置
  实行县镇人事管理一体化后,在一体化管理的镇(中心)卫生院加挂县级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人事管理
  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兼任分院院长、副院长,在县级医疗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人员,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到位,以满足基层实际公共卫生工作需要。其他医务人员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在满足基层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全部由县级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合理交流。
  (二)县镇财务财产管理一体化
  县级医疗机构与分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分院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资产进行统一登记,并建立台账,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级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县镇两级现行财政补助政策和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分院收支结余县级医疗机构不得上收。
  (三)县镇医疗业务管理一体化
  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后,县级医疗机构业务职责和任务不变,并对分院进行管理,做好对分院的业务技术指导。建立“大病到县级医院,常见病、康复到分院”的分级医疗及双向转诊制度。同时,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水平,使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原镇卫生院承担的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不变。
  县镇两级原新农合管理工作不变,群众享受报销比例不变。
  五、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7月1日前。成立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吴德莲同志任组长,发改局局长(县医改办主任)张才忠同志、县卫生局局长(县医改办责任主任)凃斌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物价等医改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医改办负责具体办公。各县级医疗机构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第二阶段: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1月底。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开展一体化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底。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县镇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整合县镇医疗机构卫生资源、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各成员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从人员、经费和业务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改革、鼓励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改革,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使一体化改革收到预期效果。
  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涉及发展规划、财政投入、人员聘用、编制核定等多项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县医改办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协调作用,卫生部门要积极主动、靠前指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业务指导,力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3、狠抓落实,争创亮点。一体化管理是今年全县医改工作重中之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细则,完善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涉及改革的各医疗机构要善于创新工作思路,在绩效分配、医疗管理、人事聘用、便民服务、考核机制等方面寻找突破口,多创亮点、多作总结、多做推广。
  4、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县政府督室和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县镇一体化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一体化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卫生局要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组织好一体化管理的考核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