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zfwj-2013-0075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10-20 15:06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不断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提高基层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切实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水平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县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和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工作机制、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的基本要求及基层应急示范点创建标准,已建成应急管理示范点12个,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继续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切实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作为当前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各镇、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精心选点、制定方案、加快实施、扎实推进2013年示范点建设的申报和创建工作。要选择1-2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辐射面广、带动效应强的点作为创建对象,并于10月20日前将创建示范点资料(申报表、情况简介、申报报告、相关图片)报县应急办,其中行政村(社区)、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公司企业等分别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要做到四个“坚持”,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一是要坚持“四进”为创建范围,即进社区、进镇村、进企业、进学校。二是坚持以“六有”为基本要求,即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工作机制、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三是坚持以“十抓”为突破口,即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四是坚持以“五早”为工作重点,即以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水平,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入。
三、总结验收,切实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规范化发展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目的是通过集中力量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单位,树立基层应急管理的典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全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新问题、新情况,做好2012年创建示范点的总结迎验工作,对好的经验县应急办将及时予以推广学习,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县应急办将通过现场检查、走访了解、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照《白河县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和《白河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分标准》,于9月23日—9月24日对2012年申报的仓上镇政府、构扒初级中学、茅坪镇中心小学、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创建点进行检查验收,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开展总结、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今年新申报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创建工作得分在75分以上的示范点,县上将选3-5个命名、授牌;得分在85分以上的示范点,县上将推荐申报市、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对命名为县、市、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奖励资金。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