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xzfbwj-2013-010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办发〔2013〕90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9月03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3-09-08 16:08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根据《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省政府令第162 号),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吴德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纪昌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保柱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张才忠 县发改局局长
段维明 县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徐超群 县经贸局局长
陈登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余盛武 县财政局局长
孙金林 县监察局局长
曾立奎 县住建局局长
张才孝 县国土局局长
张强民 县司法局局长
董焕印 县交通局局长
石前义 县水利局局长
刘正印 县教体局局长
周 俊 县信访局局长
项行成 县安监局局长
何云龙 县工商局局长
袁晓侠 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 惠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爱民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晏晓燕 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魏保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晏晓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时的资金审核工作,对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不批准立项;对建设单位投资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批准该建设单位新建投资项目。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及时查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负责侦办恶意欠薪、欠薪逃匿、恶意讨薪及其它涉及劳动者工资等案件;协助处置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县监察局:负责对不按要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县人社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管用人单位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情况;牵头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涉嫌违法案件及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施工企业在建工程款拖欠清理工作;负责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依法监管非法转包现象;负责督促施工企业按时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未按要求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无证开工的责令停工;依法降低或吊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资质;负责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企业清理出本县建筑市场。
县司法局:负责向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导。
县信访局:负责参与处置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
县工商局: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供用人单位相关信息;依法监督用人单位经营活动,查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劳务公司超范围经营、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
县法院:负责建立审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通道”,提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结率和执行率。
县检察院:负责对恶性欠薪和恶意讨薪案件提起公诉。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由召集人确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法规文件,研究制定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政策措施;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及建议。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报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