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03 17:08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xzfbwj-2013-0135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3〕120号 成文日期: 2013年1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3-12-03 17:0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自2006年新农合制度在我县实施以来,累计已有121.53万人次享受合疗补助,累计为参合患者补偿医药费21089.1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问题,基本实现了“农民群众得实惠,医疗卫生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的工作目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好合疗基金收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全力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确保我县农村居民得到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
  二、坚持收缴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镇和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政策要求,以农业户口家庭为单位,以公安部门户籍为基础,认真审核参合对象,整户逐人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
  2、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各镇要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严禁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现象发生。
  3、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各镇要按规定的筹资标准组织收缴基金,杜绝冒名顶替、签假名、代签字等现象。合疗基金收缴后,要以村组为单位将缴费参合名单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明确筹资标准
  2014年度筹资标准为430元/人/年,各级财政配套补助350元,农民个人缴纳80元。其中: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三线伤残人员、重型精神病患者个人交费按人均80元由县民政部门全额补助;农村低保户,由民政部门每人补助40元,个人交费40元。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等符合奖补政策条件的家庭,个人缴费部分由计生部门每人补助40元,个人交费40元。具体民政救助和计生奖补对象名单由各镇组织摸底核查,上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财政、计生、民政等部门联合行文确认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参合手续由各镇负责办理,全额开票,差额收款,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划转结算。缴费方式上,可自主选择定时定点交纳,基层干部组织代收,或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委会(社区)统一收缴。
  四、严格工作要求
  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着手,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合疗年度筹资目标任务,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主要领导要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妥有序地开展合疗筹资。要实行分片包干、到村组到人户,做到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定奖惩,切实把合疗筹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动员。各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合疗政策文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群众讲透实施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好处,宣讲近几年受益的典型事例,让农民充分认识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了解合疗报销的相关规定,方便群众就医和更好地享受惠农政策,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3、认真登记建档。各镇要以《户口簿》为基础,以户为单位,按实际交费人数逐项登记参合统计表,做到登记信息准确、完整,收款人员要即时填写《合疗证》上的相关信息,为推行卫生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要以户为单位开具《陕西省社会保险收费票据》,确保参合台帐登记与户口簿、合疗证一致。12月25日前各镇要向县合管办报送参合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12月31日前各镇须将收缴基金上解县财政合疗基金专户。
  4、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县卫生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县财政局要做好年度配套资金预算和经费保障,督促落实新农合补助资金和农户参合资金的收缴划转,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负责解决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三线伤残、低保户等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对象个人筹资费用;县人口计生局负责落实好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等符合奖励政策条件的家庭个人筹资费用;县公安局要与各镇密切配合,做好户籍管理,核实农业人口,规范户籍管理;县农业局要进一步做好合作医疗的宣传;县教体局要做好全县农业户籍中小学生参合的宣教和督导;县审计局要将新农合基金列入年度审计;县药监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督检查;县广电局要加大对新农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县监察局要及时查处新农合制度运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镇、村做好筹资宣传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的职责职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新农合筹资工作机制。
  5、强化督促检查。从12月6日起,各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在每周五下午4:00前向县合管办报告筹资进度,县卫生局和县合管办要经常深入各镇检查指导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工作不实的镇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过程中因方法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合疗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