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主体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zfb--cgzb-2013-0145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12-23 14:52 |
一、招 标 人: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二、工程名称: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主体装饰装修工程
三、建设地点: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位于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其主体装饰装修工程共分技侦大楼主体装修,中心机房、机要室装修,办案工作区装修、监控安装,技侦大楼亮化工程、安保监控安装等五大部分,工程总造价261.65万元。
六、 投标人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报名,外地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再报名。
七、报名地点: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八、报名截止时间:自2013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0日止(每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受理,节假日除外)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 坤 联系电话:15891451696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海桃 联系电话:15319695218
招 标 人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兴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