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新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4-02-17 11:42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新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rsxx-2014-0159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任字〔2014〕2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02-17 11:42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新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陈新宏同志任白河县政务大厅主任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  向同志任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免去奚小莉同志白河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成栋同志白河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陈登为同志白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高远录同志白河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

 

 

 

 

 

 

 

 

抄送: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中省驻县各单位。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