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安康市取消和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6-08 09:38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安康市取消和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xzfbwj-2014-021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4〕81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6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6-08 09:3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4428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安政发〔201418号),决定再取消和下放113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下放管理层级45项。上述项目中,我县需相应取消申报和初审业务转为日常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4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事项45项。对安康市取消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再实施申报和初审环节,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下放县级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制定承接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跟踪管理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在规范的基础上不得人为设置门槛,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白河县落实安康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64项)

2.白河县承接安康市下放审批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5项)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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