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时间:2014-08-15 15:13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索引号 CD-zfbmxzfb--xzfbwj-2014-0234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4〕101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8-15 15:1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7月下旬,县政府督查室按照《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要求,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共转交县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137件(闭会期间1件),政协提案52件,县政府于326日召开交办会议,分别将建议和提案交由县政府30个部门,3个临时机构,6个中省驻县单位和10个镇具体办理。截止7月底,已按要求全部办复的人大建议有137件,办复率100%,其中,A类建议70件,办复70件,办复率100%,办结68件,未办结2件;B类建议45件,办结7件;C类建议22件,办结2件。办复的政协提案有51件(申请延期办理1件),占承办数的98.1%,其中,A类建议40件,办复40件;B类建议12件,办复11件。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今年的办理工作总体进展基本顺利,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仍有少数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与代表、委员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承办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办理措施不力,“三亲自”、“三定”办理工作制度没有很好落实。有的单位不催不报,有的催办了多次才报,还有一些承办单位的复函审核通过后,没有及时征求代表和委员意见,办理不积极,致使办理工作进展缓慢。二是有的承办单位复函质量不高,答而不全、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承办单位的答复不规范、简单、草率,甚至出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混淆的现象。三是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实效不明显,重答复、轻落实,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没有想方设法认真落实。四是少数承办单位走访、回访工作不到位,仅限于“文来文往”,在办理过程中没有认真走访代表和委员征求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要求:一是必须尽快完成办理任务。未办结的“A”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续办的“B”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必须101日前办结。二是切实注重办理实效。对已确定的“A”类建议和提案,相关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落实力度,使代表、委员所提问题真正得到落实,当年办结率必须达100%。“B”类建议、提案一直是多年来办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大落实力度,做到条件成熟一件办理一件,直到问题完全解决为止,让代表和委员满意;重点建议提案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社会影响较大、涉及面广,县政府将适时邀请代表和委员现场视察、现场评议办理工作情况,相关承办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再添措施,确保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三是扎实做好回访工作。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电话联系、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回访工作,县人大人代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将组成工作组,10月底前直接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以此全面检查各承办单位今年的办理工作。对办理不积极,代表不满意的单位通报批评,纳入年终考评。四是严格执行不满意重办制度。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函件,相关承办单位必须登门听取意见,及时沟通,重新办理,并再次征求意见,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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