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雷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xzfwj-2014-0238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任字〔2014〕7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11-01 00:0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雷 勇同志任白河县两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万晓平同志任白河县中心敬老院院长,免去白河县农村敬老院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 侠同志任白河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白河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凃智坤同志白河县卫生局副局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忠文同志白河县粮食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王永重同志白河县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韩 明、牛洪炬同志白河县经济贸易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职务,保留主任科员待遇;
免去王绪富同志白河县公安局法制室教导员职务,保留主任科员待遇;
免去陈 东同志白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太贵同志白河县民政局副局长、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保留主任科员待遇;
免去周 健同志白河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主任科员待遇;
免去方明朗同志白河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 楠同志白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周晋华同志白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西营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