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xzfwj-2014-0239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任字〔2014〕8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11-01 00:0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李 志同志任白河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富国同志任白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白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冯道明同志任白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 峰同志任白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和全同志任白河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邱德层同志任白河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军同志任白河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华 娟同志任白河县垃圾污水处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黑成波同志任白河县海事处(航运管理局)主任(局长)(试用期一年);
卿 武同志任白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师嘉同志任白河县农业综合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贤东同志任白河县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