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xzfwj-2014-024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发[2014]25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2月10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4-12-11 10:1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9 号)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2014年12月4日县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0项,其中取消52项(见附件一)、下放8项(见附件二)。
各镇、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加强日常监管;对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单位要纳入本单位审批目录,做到无缝对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各审批单位要切实加强审批过程和审批后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