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白河县委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决定 | ||
索引号 | CD-zfbmxzfb--zfwj-2015-0287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5-17 16:52 |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根据中、省、市创业促就业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基、富民之要、活力之源。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劳动者多渠道就业的重要途径;是搭建平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现实需要;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鼓励和扶持,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对于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都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目标,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以全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以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为重点,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群众勇于创业新机制,实现创业促就业、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良性互动,推进白河循环发展、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建立健全创业促就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目标考核六大体系,形成扶持政策到位、服务体系完善、融资渠道畅通、创业环境优良的创业促就业的良好格局,使全县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创业贡献率大幅提升。
2.主要任务:每年有计划地培育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资质等级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发挥企业创业促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保持90%以上,年度内创业者数量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上,创业企业年生存指数达到70%以上,年度内创业企业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1:6。
三、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1.培育创业主体。支持城乡居民广辟创业门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通过创业实现致富愿望。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自主创业。扶持残疾人员自强创业。吸引县外资本和人员来白河投资兴业。鼓励个体工商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升级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支持创业成功者由自我积累发展向利用社会融资实现“二次创业”。
2.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全民创业促就业扶持办法,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规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奖补等就业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
3.放宽市场准入。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行业和领域,均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登记前置审批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外,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各类民间资本自由选择各类行业投资创业。
4.搭建创业平台。依托两河工业园区、“飞地经济”园区和各类农林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主体提供场地支持、项目筛选、政策咨询、证照代办等指导与服务。力争3年内建成1-2个标准化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成立各种协会、商会、企业家组织、专业合作社等民间企业联盟,培育创业企业。
5.强化创业培训。结合小额担保贷款、企业开业指导、企业发展服务,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推动技能培训向“订单”培训、特色培训、创业培训转型,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加大对创业促就业的扶持力度
1.整合政策资源。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发挥效益”的原则,统筹利用发改、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行业创业就业资金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县财政设立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按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足额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奖励补贴、创业培训、补充贷款担保基金、贷款贴息暂付周转、购买公益性事业服务岗位等方面支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应。
2.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创业的积极性。支持金融机构完善财产抵质押制度,扩大贷款担保物范围,针对小微企业特点开办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动产、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担保、企业互保、自然人联保、订单担保等形式,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债务融资工具服务。
3.发放小额贷款。建立持续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财政补充机制,落实财政贴息。适度扩大担保物范围,简化贴息贷款办理程序。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劳动密集型、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五、着力构建创业促就业服务体系
1.完善服务体系。构建县、镇、村(社区)三级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援助、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维护,做好创业项目收集、评估、储备、发布、跟踪服务等工作,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人社部门要制订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牵头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2.提高服务效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按照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组织一体化、服务供给均等化和“一厅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开辟注册登记、企业孵化事务代理、小额担保贷款等“绿色通道”。
3.健全信用体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和创业主体个人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备案查询制度。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信用等级低的创业主体,降低或取消授信额度,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在办理登记和年报时给予重点审查。
4.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对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创业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切实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投资权益保障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合法投资所形成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为全民创业促就业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创业者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依法创业,守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提供人才支撑。大力实施创业人才工程,积极搭建育才引才用才平台,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为全民创业促就业提供人才支撑。
六、加强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协调机制。县镇两级政府将创业促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根据省市创建创业型城市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
2.营造良好氛围。定期召开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对创业促就业成效显著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以创业就业法律法规、创业优惠政策、创业促就业典型事迹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创业意识,形成创业共识,激发创业热情,营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企业创大业、创业带就业”的浓厚氛围。
3.严格督查考核。将全民创业促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创业促就业工作扎实推进。
中共白河县委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