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 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zfwj-2015-0304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办发〔2015〕49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7-11 16:2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白河县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河县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44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白发〔2014〕14号)精神,加快推进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简称贫困“计生两户”)脱贫致富步伐,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帮助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两户”脱贫致富为目标,采取计生家庭创业帮扶、部门项目帮扶、民生政策帮扶、关怀关爱扶助等综合措施,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和关怀关爱,促进贫困计生家庭增加经济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贫困计生家庭情况。根据调查摸底,截止2014年8月底,全县共有贫困计生家庭1706户5593人,其中贫困“计生两户”1401户4382人(独生子女850户2482人,双女户551户1900人)。30个先期启动的精准扶贫村中有贫困计生家庭485户1627人,其中贫困“计生两户”409户1316人(独生子女248户733人,双女户161户583人)。
(二)帮扶目标和任务。按照《白河县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2011-2020 年)》和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帮扶、逐年实施的办法,大力支持贫困计生家庭创业发展,优先优惠落实部门项目、民生政策和关爱救助,确保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两户”帮扶工作全覆盖。
2015年-2016年重点抓好30 个先期启动的精准扶贫村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两户”帮扶工作。
2017年-2020年抓好剩余村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两户”帮扶工作,具体任务根据贫困计生家庭变化情况分年度确定。
三、帮扶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普惠+特惠、优先+优惠”的原则,优先保证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两户”加快创业发展,优先享受现有各项民生政策和部门帮扶项目。要认真做好中、省、市、县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和部门帮扶项目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不抵消。今后随着政策调整,各项民生政策和部门帮扶项目按照新标准执行。
(一)实施贫困计生家庭创业帮扶。
1、创业帮扶的原则。按照精准扶贫“一村一策、一户一法” 的原则,推行“三包、四扶、五保障”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对创业发展意愿较强、具备创业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两户”实施创业帮扶,促进家庭发展。
2、创业项目的确定。创业项目由贫困计生家庭自主选择,村、镇、包建部门逐级指导并审核,报县人口计生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县人口计生局要按照扶贫部门摸底建档情况,每年制定年度计生家庭创业帮扶计划并报市人口计生局争取支持。
3、帮扶资金的管理。创业项目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和人口计生局按照年度帮扶计划,在每年人口计生事业费中专项安排,并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创业家庭按照户均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各镇要对创业家庭逐户建立帮扶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2月底前,由县人口计生局对创业项目效果进行检查评估,逐户落实补助资金,并将本年度创业帮扶及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创业帮扶计划专题报告市人口计生局。
(二)实施贫困计生家庭部门项目帮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现有帮扶项目的落实力度,优先对贫困计生家庭特别是贫困“计生两户”安排帮扶项目,推动贫困计生家庭脱贫。
1、县扶贫局:
(1)优先把在册贫困“计生两户”列为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扶持对象,对发展传统种植养殖业的贫困“计生两户”,按标准每户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按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补助。
(2)优先把在册贫困“计生两户”纳入产业化扶贫项目扶持范围,根据贫困“计生两户”实际情况,相应给予参股分红、土地流转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的扶持。
(3)优先把在册贫困“计生两户”列为金融扶贫项目对象,对贷款发展产业的贫困“计生两户”,给予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0元的贴息补助。
(4)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计生家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及两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应届生,优先实施补助,每生3000元,分两年兑付,每年兑付1500元;对移民搬迁的计生家庭及贫困“计生两户”劳动力优先实施“雨露计划”培训。
(5)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计生家庭考上国家计划内招生本科院校的本科生,优先落实资助,每生资助6000元,分两年兑付,每年兑付3000元。
(6)通过“交钥匙工程”,建设60 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优先安置计生贫困群众。
2、县林业局:
优先把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贫困“计生两户”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支持其发展林果产业,安排其参加农民技能培训,提高脱贫能力,增加收入。
3、县农业局:
优先把贫困“计生两户”列为农村主导产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对贫困“计生两户”劳动力参加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和发展致富项目提升培训的,实行全免费培训。
4、县人社局、团县委:
优先把贫困“计生两户”列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用贷款项目,支持贫困“计生两户”发展生产。
5、县发改、国土、水利、扶贫、统筹办等部门及各镇
优先把农村贫困“计生两户”列为避灾扶贫搬迁对象,根据“陕南避灾扶贫搬迁资金补助兑现办法”按照安置区域类型优先兑付建房补助,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搬迁户,可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三)实施贫困计生家庭民生政策帮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现有各项民生政策,并把贫困计生家庭作为各项民生政策的重点对象,优先优惠给予落实。
1、县人口计生局:把贫困计生家庭全部列为中、省、市、县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享受对象,优先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确保贫困计生家庭全覆盖。
2、县教体局:一是优先对贫困计生家庭幼儿落实学前一年生活补助费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个幼儿在学前一年补助750元。二是优先对贫困计生家庭的学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三是优先对贫困计生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为特困生每生每年2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000元。四是优先对贫困计生家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五是优先对贫困计生家庭在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3、县卫生局:一是将参合的贫困计生家庭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扶范围,将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符合大病二次补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补偿比例较其他人群提高20%。二是优先对65岁以上贫困计生家庭老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进行一次健康指导,建立完善健康档案。三是优先对60岁以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计生家庭老人进行免费全口义齿修复,限定在二级医院内进行,补助标准不超过600元。
4、县妇联会:一是优先把贫困计生家庭患“两癌”的妇女列入救助对象,积极争取中、省、市妇联“两癌”救助资金给予救助。二是优先把贫困计生家庭妇女列为“贫困母亲救助”项目对象,对遭受侵权的贫困计生家庭给予救助。
5、县残联:优先把贫困计生家庭列为扶残助学救助项目,对贫困计生家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按照扶残助学救助项目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6、县住建局:积极鼓励贫困计生家庭进城落户,优先享受进城落户各项优惠政策。优先把贫困计生家庭列为保障性住房范围,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
(四)实施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怀关爱扶助。
1、县民政局在实施社会救助工程中,要对失独、伤残等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民政救助对象,优先列为农村低保、五保集中供养范围,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并按照特困户标准执行,保证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县人口计生局要牵头抓好开展“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建立完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怀关爱和节假日看望慰问机制,从心灵上关怀关爱,在精神上关心慰藉。
3、各镇、各相关部门在扶贫帮困、结对帮扶等工作中,要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实施重点帮扶,确保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优先得到扶助和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要强化对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动员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县人口计生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督促指导各镇制定具体帮扶措施,针对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分期分批帮助贫困计生家庭选定致富项目,分户建档,落实责任,确保精准帮扶到村到户。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涉及到的现有各项民生政策和部门帮扶项目要优先安排贫困计生家庭,共同推进惠民强农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相衔接,确保贫困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享受各项民生政策和部门帮扶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项目、新载体,推动工作创新和效能提升,促进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和关怀关爱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上将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规划,列为各镇、各部门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内容,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抄送: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中省驻县各单位。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