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zfb--xzfbwj-2016-040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办发〔2015〕95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12-30 17:51 |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精神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5)25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见习活动在县政府机关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二、时间安排
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年暑假、寒假期间,见习时间为1个月。
2016年寒假见习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2016年2月19日。
三、报名条件及见习名额
1、白河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4、每期见习名额将通过发布公告明确。2016年寒假见习名额为50名。
四、组织实施
成立白河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财政局、团县委、各接收见习大学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做好见习大学生资格审核,分配见习单位、日常监管和考核鉴定等工作。
本次见习工作在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大学生见习的组织实施。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公告。
2、县人社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及时发布见习公告,提供见习岗位,为大学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结束后,为每位见习大学生发放补助。
3、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向县人社局拨付见习大学生见习补助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
4、团县委:参与大学生见习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5、各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具体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日常管理。
五、相关要求
1.见习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见习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合理确定见习岗位,安排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日常事务,开展调查研究,指定专人作为见习大学生的指导老师,见习结束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附件3)。
2.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并报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见习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向县政府上报工作总结。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