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6-04-29 17:04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CD-zfbmxsfj--sgzc-2016-0015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4-29 17:04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内设6个股(办、中心),即:政工股、行政股、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矫正办(执法大队),下设11个司法所。核定编制52名,其中地方行政编制19名、政法专项编制33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7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依法治县办专职副主任1名。现实有财政供养人员57名,其中在职人员50名,离退休7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制订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工作;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负责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管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7)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6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县委十四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为目标,把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打造亮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抓好“七五”普法启动、重大矛盾调解中心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所工作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围绕“五项建设”,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围绕“法治白河”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整体规划,确保“七五”普法高点起步、顺利开局。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积极配合县人大形成相关决议。组织好“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对“七五”普法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形式,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着力改变普及性和灌输式的说教性宣传形式,形成以注重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推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与县电视台协商争取建立法治宣传栏目,全面开通普法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增强普法工作的传播力和覆盖面;开拓户外广告屏、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宣传阵地,搭建全方位、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平台。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和内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龙头,组织开展多种艺术形式的法治文艺精品创作、调演、巡演活动,打造我县法治文化品牌,巩固和发展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县、镇两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法治白河大讲堂”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它重点节点系列普法活动。三是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板块式”普法模式,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各级各单位责任清单,推动把各级各单位的普法责任落到实处。适时组织专门力量,调研制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制度,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组织开展好以“七五”普法规划为主要内容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建立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机制。积极推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文明创建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加强对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对各镇、各部门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下发督办单,做好督促整改。通过指导、检查、考核、通报、表彰、宣传典型等方式推动普法工作均衡发展。四是深入开展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白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启动法治镇(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继续深化法律服务推进依法治理,督促指导各镇、各单位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各层次各领域的治理法治化水平。五是不断强化司法行政自身宣传,逐步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加大对各级报刊媒体投稿数量和质量,强化考核奖惩。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本系统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及时对外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确保司法行政“两率两度”稳步提升。

(二)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质量。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利用新办公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集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快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度,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平台,及时有效的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县、镇、村(社区)100%全覆盖。二是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按照“扩范围、提质量、优服务”的要求,积极开展“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活动,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完成全年200件法律援助办案任务。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人中的经济困难人群、军人军属、70岁以上老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断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人群不再审查经济状况,凭民政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直接受理。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建立援调对接机制,落实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互通互认机制。开展“千案评查”和“千人回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办案质量的满意度。三是切实加强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快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不断整合充实全县律师队伍,继续在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主题教育,继续在律师行业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提高法律专业水平,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加强公证法律服务监督和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公证社会影响力。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重点抓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围绕平安建设,全面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继续推广“1+X”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建立重大矛盾调解中心人才库,吸纳更多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重点加强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组织运行,全面建成县人民调解协会,继续推进各级调委会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实现关口前移、超前化解,把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预测上,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主动性,健全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核心作用,确保纠纷调处“联得动、调得好、化得了”,力争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切实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三是继续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分层开展人民调解员轮训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各镇分别对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全面轮训,县局举办2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并积极选派优秀调解员参加省市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和依法规范调解能力。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员选聘、管理工作,增加专职调解员比例,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逐步规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现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政策全覆盖,切实增强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四)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水平。一是推进监管机构和场所建设。进一步落实县、镇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依托新业务用房,建成高标准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推动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尽快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监管能力。严格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不断规范执法程序,逐步提升矫正质量。应用实施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监控管理,提高定位准确率,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2%。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确保一人一组,严格落实帮扶人员和责任,开展精准帮扶。推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鼓励和引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三是切实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拟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问责。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及时办理接收手续,依法规范入矫宣告仪式,依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审批、公益劳动、集体教育、计分考核、行政奖惩、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等执法活动,对不服从管教的服刑人员及时进行处罚,树立反面典型,维护社区矫正的刑罚严肃性。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执法案件办理上,让人民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逐步提升安置率。全面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三级衔接机制,完善新入监和预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反馈机制,确保刑满释放和安置帮教无缝对接。逐步规范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认证程序,完成预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探索推行教育、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积极与人社部门和职业教育机构沟通联系,适时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五)围绕队伍和基础建设,提升司法行政保障能力。一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活动,组织好本系统“学本领,强素质”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分析思考、能说善为的能力。不断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执业水平,补齐部分干警思维不活跃、业务不精通、工作技能欠缺的短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内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机制,加大干部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工作成效。继续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强化“一岗双责”,明确“权责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办案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不越雷池,守住底线。二是继续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全县镇村改革整体部署,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确保基层各项工作顺畅运行。认真组织开展“聚力司法所,强基促和谐”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县局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监管。继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不断争取政府支持,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努力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基层工作水平。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和具体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加强机关网络和安全管理,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重点信息化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司法行政专网接入、基础数据采集及其它项目的推广应用和新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四是抓好包建村精准扶贫工作。完成麻虎镇南沟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帮扶措施,确保23组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底顺利实现脱贫目标。五是强化工作创新,注重打造工作品牌。今年,全系统要在品牌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品牌打造,引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影响力。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开动脑筋,大胆探索,敢想敢为、先行先试,同时,要注重好的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积极向省市推广,放大示范效应,增添出彩的机会。

四、2016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收入 1267.10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915.18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1.92万元。部门预算支出 915.18万元,收支结余351.9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 500.26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385.0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1.7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3.50 万元。2.项目支出 414.92 万元。

(二)政府性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附: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