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审计局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公告

时间:2014-10-15 09:29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审计局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公告
索引号 CD-zfbmxsjj--sgzc-2014-0003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10-15 09:29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中省市驻白河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8.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通江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规定,县审计局内设6个股,即:政办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农业与环保审计股、法制股。

管理白河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

201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人员2人。

二、2013年度职责履行情况

全年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37个,占全年考核35个审计项目的106%。共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782万元,应调账处理资金1363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419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82,并移交相关部门案件2件,涉及2人次,收缴违纪资金142万元。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项目7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7个,涉及住建、交通、教育、水利、农业、镇政府被审计单位31个,全年共核减工程建设资金2534万元。

三、2013年度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决算收入1861163.82元,主要含县财政按预算拨付的人员及公用经费,中省下达的审计专项经费等。支出1861058.86元,主要含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审计专项业务支出等。

详细收支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