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CD-zfbmxsjj--sgzc-2016-0007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4-27 10:39 |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审计局内设股室7个,即行政办、法制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股、财经审计股,核定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 , 事业编制9名,工勤人员1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 17 名,其中在职人员 17 名,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 6 人,遗嘱补助 2 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财经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a)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b)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c)县属重点国有企业、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经济效益。
(e)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f)地方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g)乡镇财政决算审计。
(h)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及其捐赠、援建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
(i)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中省市驻白河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j)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保基金、环保资金、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k)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l)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4)、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组织并承担对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6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1.从2016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对全县154个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96个,二级预算单位58个)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实现审计监督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对县本级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覆盖审计。
3.根据全市镇办财政审计所村级财务收支年度审计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在中厂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试点工作,并适时在全县推广。
4.对11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加强“三农”政策落实,对项目落地、资金保障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的审计。
6.加大脱贫攻坚审计监督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和茅坪镇义和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
7.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2016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收入180.49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0.4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 182.87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4.78万元,即工资福利支出 12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8 万元。2.项目支出28.09万元。
(二)政府性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万元。
附: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