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财政预算
2014年全县总财力为11801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5000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45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60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1801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15659万元,上解支出3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
2014年县本级总财力为11047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453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745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60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4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1047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08112万元,上解支出3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
二、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财政批复全县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6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公务接待849万元。
县本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37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公务接待644.4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8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国土部门购置5辆基层执法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公务接待422万元、因公出国(境)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