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5年1至4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 ||
索引号 | CD-zfbmxczj--czxx-2015-0041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5-12 17:23 |
全县财政收入情况
截止4底,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187万元,占预算的30.3%,同比增长23.2%,增收1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07万元,占预算的28.7%,同比增长4.4%,增收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5万元,同比增长363.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442万元,同比增长11.3%。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完成142万元、613万元、114万元和30万元。受“营改增”影响,除营业税有所下降外,其他主体税种较上年都有不同程度增长。一季度国家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使我县房地产趋于活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分别增长165.4%、182.6%和25%,带来收入增长。
全县财政支出情况
截止4底,全县财政总支出49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97万元,同比增长12.6%,增加支出5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2元,增长11.8%。民生支出完成3778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7%。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其中教育支出757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3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14万元,农林水支出116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