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索引号 | CD-zfbmxrsj--sgzc-2015-0010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人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1-20 14:56 |
一、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情况
(一)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1.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订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3)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任工作。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除教师、科级领导)人事档案。
(6)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来白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8)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及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9)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10)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12)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县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县属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4)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股室和下属单位13个,主要包括行政股、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管理股、工资福股等。核定编制43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24名,工勤人员 2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5名,其中在职人员38名,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7人。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单位1个,为县级一级预算单位。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单位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110001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014年度主要工作
2014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团结带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监察仲裁、机关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市县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了积极努力。
(1)创业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565人,再就业安置56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22人,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118%、112%、10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8‰;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467人,登记就业率达91%;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68万元,扶持创业500余人,带动就业1000余人;完成技能培训1960人,创业培训220余人;实现劳务输出6.51万人,创8.8亿元收入;新开发公益性岗位226个、见习岗位82个。万家购物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基本建成,13人落户入驻创业,带动就业68人。试点社区建设取得实效,狮子山、枣树、蔓营、裴家四个社区被市局表彰为全市就业充分社区,狮子山社区被推评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2)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强化任务考核,加强政策宣传,我县各项保险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年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6579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8.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31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7225人,生育保险参保4206人,均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以上。按时兑付了居民工龄补贴、基础养老金、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及时办理了特殊工种申报认定和职工退休手续。
(3)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坚持以劳动监察为抓手,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重点,加大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争议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年累计开展劳动专项执法检查3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080万元,涉及900余人,督促企业补签用工合同300余份,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50余万元。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69.24万元。全年办理劳动仲裁案件79 起,涉及金额353.1余万元,时效期内结案率为100%,立案后裁决率为18%。
(4)人事人才工作有序开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建设富裕美丽新白河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联合县委组织部、编办对全县“吃空响”、“不合规借调”、长期在编不在岗等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省、市报送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切实增强了我县人才队伍力量。三是规范干部队伍管理。严格审核全县机关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兑现。加强干部培训,全年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735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631人。四是积极落实福利待遇。坚持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定期对各单位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坚持统筹兼顾,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机关自身建设。一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七条规定,聚焦“四风”问题,认真执行工作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中省市县和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等制度,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和回潮。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年度重点工作、党组、局务会议定事项完成情况的督办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收支决算总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8440.6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93821.65元,公务接待费24619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514.35元,下降0.4%。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821.6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821.65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 辆。
3、公务接待费24619元。主要接待上级检查及相关业务考核等发生的费用。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7批次266人。
4、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2120元,主要是参加公务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发生的支出。
三、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882239.71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93695.15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5388544.56元,为财政专户拨入的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等收入。
2.支出总计13283356.28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1062.04元,其他资金支出5232294.24元。
(1)基本支出3644655.84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4438.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0200.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0016.82元。
(2)项目支出9638700.44元,主要是再就业项目资金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317639.38万元,主要是再就业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1062.04元,其中:基本支出3357062.04元,项目支出4694000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件:1、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