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中厂镇庙山寨建筑用石英岩(绿松石)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gtj--cgzb-2014-0011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国土资告字[2014]01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04-23 09: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经白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白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白河县中厂镇庙山寨建筑用石英岩(绿松石)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该矿点位于白河县中厂镇迎新村四组,交通较便利,水、电、路条件较好。该矿权在《白河县矿业权设置方案》内,区域内主要矿种为建筑用石英岩,伴生有少量绿松石矿,在开采石英岩的同时可兼顾绿松石的开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范围、面积、标高、采矿权有效期、起始价等情况见下表:
矿 区 范 围 |
拐点号 |
西安80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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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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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625397.06 |
194122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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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625397.07 |
194134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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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624647.06 |
194134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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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624647.06 |
194122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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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0.9平方公里 |
标 高 |
940-4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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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8.5万元(人民币) |
采矿权有效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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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活动。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传真、邮寄、电话及口头申请竞买。
2、申请竞买人须提交合法金融部门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3、报名时竞买人须向白河县国土资源局帐户缴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与白河县庙山寨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就矿山开采达成意向性协议。
三、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14年4月23日08时00分至2014年5月12日16时00止。
2、报名地点:白河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3、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报名截止,经审查,有三家以上(含三家)的竞买人取得该宗采矿权竞买资格的,则该宗采矿权采用拍卖方式进行出让,拍卖会于2014年5月13日下午14时在白河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如取得该宗采矿权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足三家的,该宗采矿权采用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挂牌时间自2014年5月14日08时00分起至2014年5月23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不休息),揭牌会于2014年5月23日16时00分在白河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4年4月23日08时00分至2014年5月12日16时00分到白河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获取出让文件,并自行对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踏勘。
六、风险提示
1、矿业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政策法规变化的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2、开办矿山应办理环保、安监、水利、林业、工商、税务、公安、国土等手续,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土地、山林、道路及地面附着物等的补偿问题,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
3、该宗采矿权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投资风险较大,请竞买人注意防范,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4、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七、其他事项
1、该采矿权位于庙山寨自然生态旅游统筹规划内,拟竞得人要充分考虑旅游开发事宜,保证不破坏景区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规划开采。
2、该矿山白河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等相关工作,以上费用及公开出让工作成本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
联系电话:0915-7826121
白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