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hbj--cgzb-2016-0014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2-02 08:2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及陕西省财政厅陕环批复[2015]772号、白河县人民政府白政函[2015]77号、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白发改招标[2016]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及省、市、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河县冷水镇、麻虎镇、中厂镇、城关镇。
2.2工程规模:项目包括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14座,总处理规模1010m³/d,小型生活污水生物净化池31个,分散式人工湿地20个,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共21.45km,设置检查井452座。新建垃圾压缩转运站4座,垃圾收集房100个。新建80m³沼气池1座。设立项目简介牌18个、工艺流程牌18个、规章制度牌100个,示范村标识牌41个、示范镇标识牌4个,户外大型宣传牌5个,印发环保宣传册66973本,组织环保知识培训41场,制作宣传片30分钟。
2.3计划工期: 5个月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2575.616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 2 月 2 日至2016年 2 月 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西安市雁翔路58号哈佛公馆裙楼4层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公司及拟派建造师承担的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西安市雁翔路58号哈佛公馆裙楼3层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各界导报》、白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
邮 编:725800
联 系 人:李股长
电 话:0915-7812107
单位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翔路58号
邮 编:710054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29-68090670
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