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红石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2016年2月17日所发公告作废,以此公告为准) | ||
索引号 | CD-zfbmxhbj--cgzb-2016-0015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2-19 15:49 |
1、招标条件
白河县红石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白发改招标(2016)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白河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河县红石河流域
2.2工程规模:按照该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等要求,该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建设污水处理站9座,总规模为530t/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9.9km,检查井210座;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配10立方垃圾压缩转运车1辆;河道疏浚工程4.8km,生态恢复工程2.0km。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
2.5项目估算价: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000.2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2月20日至2016年2月2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汉城国际9栋2304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5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日18时00分,地点为: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汉城国际9栋2304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白河县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 地 址:安康市汉城国际9栋2304室
邮 编: 725800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魏琳 联 系 人: 常后波
电 话: 0915—7812883 电 话: 0915—3359558
15397056239
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