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白河县狮子山南侧(绕香城酒店)道路工程
三、招标范围:设计标准图纸以内的工程施工内容
四、项目地点:白河县狮子山社区
五、项目概况:白河县狮子山南侧香城酒店至天龙宾馆段全长294米、宽9米道路硬化和绿化;沿路铺设管径400mm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设检查井10座、管径400mm承插式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设检查井7座;安装单头悬臂路灯11盏(注:具体标准以施工图纸为准)。计划工期60天,计划投资79.809234万元。该项目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六、报名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八、报名须知:报名企业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境外企业还须在白河县住建局备案(所带证书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报名。投标人务必在企业基本帐户转出并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五万元。
九、指定银行及帐号
报名时招标人提供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省招标网与采购网》和《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一、报名时间:自2014年6月30日起至2014年7月4日止,每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地点: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直属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赢湖路一号兴华都市花园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联系人:曹 斌 1348469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