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二级路引线路段路灯亮化样板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 | ||
索引号 | CD-zfbmxzjj--cgzb-2015-0048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6-15 17:30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白河县二级路引线路灯亮化样板工程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白政采磋(2015)01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二级路引线路段路灯亮化样板工程
3、工程概况:10米高LED路灯9盏(具体内容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项目性质: 财政性资金
5、预算价:9万元。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原件;
6.6 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7 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各1份。
特别提示: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磋商大会现场递交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投标无效。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7.3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8.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15:00;
8.2 磋商时间:磋商相应文件截至同一时间;
8.2 磋商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地点查勘现场。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白河县狮子山新区
电话:0915- 7822250
联系人:吕尚俊 何谊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