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县住建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 ||
索引号 | CD-zfbmxzjj--sgzc-2015-0066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1-25 15:50 |
(一)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1.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职能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廉租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县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拟订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直管公房管理;负责城镇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负责审批房地产预售许可、颁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负责产权产籍管理,依法审查和确认城镇房屋所有权及其发证;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组织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四)承担县城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县城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市政道路、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资质审批以及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县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县城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及环卫工作;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园林城市建设的审核上报和保护、监督工作。拟订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一体化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及重点镇建设工作。
(六)负责县城建设监察和绿化工作,承担县城市政、绿化、房地产及市容管理监察工作,指导县城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和园林城市创建与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绿化园林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项目、县城维护项目、县城绿化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造价审查工作。
(八)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认证及淘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
(九)组织编制和修订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审查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对规划的实施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和县域内县级以上立项的重要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审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并参与城乡土地出让、开发管理办法的拟订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建档案。
(十二)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及县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管工作。负责县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审批;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
(十五)负责全县施工、勘察、测绘、设计、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颁发县城规划区内中、省、市、县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主管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
(十六)组织协调全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建筑队伍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规划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拟订。指导、审查全县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十九)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十)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批人防工程的立项、验收、预算、决算;负责人防直管工程建设实施;指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等工作。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县城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二)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县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发改等部门搞好县城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二十三)拟订全县城镇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负责人防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协调利用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负责白河城区防空警报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二十四)制定全县人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训练;组织人防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全县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县设防单位开展平战结合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镇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十五)管理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算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十六)承办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白河县住建局内设党政办、规划建设股、建筑管理股、人防工程管理股4个股室,下属监察大队、村镇办、环卫办、征管办、保障办、园林办、污水处理厂、房管所、质安站、设计室10个单位。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79名。年末实有供养人员121名,其中在职人员 105 人,工勤人员 1 人,离退休15人。
其中住建局机关有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30名,年末实有供养人员67名,其中在职人员 61人,离退休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单位5个,包括白河县住建局局机关、白河县污水处理厂、白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白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白河县房产管理所。如下表:
白河县住建局决算单位
编码 单位名称
153001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153002 白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53003 白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153004 白河县房产管理所
153005 白河县污水处理厂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一是规划覆盖率不断提高。坚持“依规划搞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基本原则,加大规划编制,不断优化城乡统筹发展格局。目前,县城、集镇规划覆盖率达100%,村庄建设性规划覆盖率达80%以上,陕南避灾扶贫安置点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编制完成了白河县“十三五”城镇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和“十三五”期间项目库。二是市政重点项目建设强力推进。以“完善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重点实施了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绣屏山公园、白石河景观廊桥、绿化靓化、人行步道、停车场、集贸市场、排污管网、气化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县城承载能力和居住环境显著提升。三是保障性住房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市上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续建项目竣工200套,目前,麻虎康银二期100套已竣工入住,碧辉豪庭100套主体封顶。房租收缴、物业管理、日常修缮、信息公开、项目编报、贷款管理、示范小区创建等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四是市容环卫状况大为改观。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全面保障了各类创建和各级各类检查巡查,取得了显著成效。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车辆抛洒、在建工地脏乱差、扬尘治理、噪音污染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绿化、亮化覆盖率逐年提高,县城两场(厂)运行正常,处理规范达标,二级路管控不断得到加强。五是镇村管理取得长足发展。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和监管工作不断得到了规范和完善,集镇两场(厂)、棚户区改造、县域副中心、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正在开足马力抓紧实施。六是建筑安全监管措施得力。坚持把安全监管作为建筑市场管理的首要任务, 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落实了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制度,全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七是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不断得到加强。精准扶贫和包建村工作正在按进度实施。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二)收支决算总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5303.35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11005.23元,公务接待费74298.12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1005.23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接待费74298.12元, 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9 批次209人。
3、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31770元,是开展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培训会。
五、白河县住建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55284439.12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7481699.17元,为省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其中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3838858.57元。
(2)其他收入17776776.95元,为县财政专户拨入的汉江防洪保安工程项目资金等。
(3)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040.32(质监站)。
(4)上年结转和结余67140851.04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未完项目结转812083.59元,部分项目支出结转66328767.45元。
2、支出合计197293471.25元,
(1)基本支出14364066.68元,主要保障住建局正常工作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73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0564.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90214.71元。
(2)项目支出182929404.57元。主要是当年我局在保障房项目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园林绿化建设等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24896106.26元。主要是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342905.36元,其中:基本支出 14310026.36 元,项目支出160032879 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白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白河县房产管理所
白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白河县垃圾污水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