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二级路亮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zjj--cgzb-2015-0068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2-07 10:52 |
一、招标单位(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白河县二级路亮化建设工程
四、招标范围:按照规范要求完成亮化15.6公里以内的工程施工内容。
五、项目地点:白河县城关镇、构扒镇(高速路出口至县城三岔路口路段)之间的道路和桥梁。
六、项目概况:15.6公里以内道路桥梁及部分节点的亮化。(具体标准以施工图纸为准)。计划工期30天,工程投资具体数额以审定发布的最高限价为准。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报名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或机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九、报名须知:报名企业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所带证书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报名。投标人务必在企业基本帐户转出并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万元。
十、指定银行及帐号
报名时招标人提供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省招标网与采购网》和《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二、报名时间:自2015年12月7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止,每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三、报名地点:安康市瀛湖路一号兴华都市花园一号楼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联系人:曹斌 1348469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