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县农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索引号 | CD-zfbmxnyj--sgzc-2015-0005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1-23 10:30 |
一、白河县农业局决算情况
(一)白河县农业局概况
①.白河县农业局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3、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4、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药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县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监测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1、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头、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2、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3、承担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14、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白河县农业局机关设有综合股,农业股,畜牧股,农业产业化与发展计划股和5个下属单位,主要包括白河县畜牧兽医中心、白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白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管理中心、白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白河县农村经济管理站。局机关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局机关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4名,其中在职人员13名,离退休11人。
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1、县农技中心(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8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2名,其中在职人员25名,离退休17人。);2、县畜牧中心(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4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37名,其中在职人员21名,离退休16人。);3、县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大队(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1名,其中在职人员20名,离退休1人);4、县农业信息中心(财政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在岗2人);5、县农机中心(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10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7名,其中在职人员9名,离退休8人);6、县农经站(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7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9名,其中在职人员6名,离退休3人)。
②.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白河县农业局决算单位6个,主要包括白河县农业局机关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如下表:
白河县农业局决算单位
编码 单位名称
154001 白河县农业局局机关
154004 白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54002 白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54003 白河县畜牧兽医中心
154006 白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管理中心
154007 白河县农村经济管理站
③.2014年度主要工作(从工作总结中摘抄)
2014年,我局按照中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现代农业示范体系和主导产业建设目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现代农业园区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技术培训,突出抓点示范,明确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粮油蔬菜生产稳中有增,全年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8.3万亩,实现粮食总产5.7万吨;油料播种6.1万亩,实现油料总产0.7万吨;建设蔬菜面积6.7万亩,总产量8.6万吨;畜牧产业稳中有升;主导产业成效明显。全县现种植木瓜达14.2万亩,种植中药材1.07万亩,黄姜3.54万亩。魔芋种植面积0.87万亩。新发展茶园5550亩,改造茶园2000亩,全县茶园累计面积达到3.92万亩。
2、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了32个现代农业园区(循环农业园区9个,山林经济园区16个,特色养殖6个,水产养殖1个),新申报创建市级园区5个,另规划培育了一批魔芋、茶叶、木瓜、核桃和特色养殖等21个县级园区。
3、业务工作开展良好:科技支农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农村能源环保和病虫害防控,安全监管及综合执法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三品一标”工作,农业信息工作作用发挥显著。今年全系统共在各类媒体发表农业信息1562条,电视新闻报道19条(其中县台16条、市台3条),编印现代农业宣传画册1册,采集图片5000余张。农机管理工作服务安全到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50元,增长13.1%;农业增加值预计增长5.1%;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3:1,没有超过3.34:1的标准。职业农民培育考核认证140人。农业重点项目建设2014年共编制项目文本28个,争取国家投资项目20个。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7,548.8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678,437.93元,公务接待费59,110.90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增加381,404.06元,上升107.09%,主要是农业执法大队根据省厅统一要求配备农产品质量监测车和农业执法车各一辆形成的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8,437.93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25,485.50元,属农业执法大队根据省厅统一要求配备农产品质量监测车和农业执法车各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952.43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接待费59,110.90元,主要是镇、村农业技术人员及上级接待费用。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33批次1190人。
3.会议费24464元,主要是镇、村农业技术推广会议。
4.培训费425,853.51元,主要是镇、村农业技术推广培训费用。
三、白河县农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5,440,721.95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017,221.95元,为省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268,500.00元,主要是市局拨付茶叶园区建设资金及财政拨入县金展养殖场建设资金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8,034,658.70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未完项目和部分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25,399,302.1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2,476.12元,其他资金支出86826元。
(1)基本支出12,068,330.29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44,734.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53,331.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0,264.59元。
(2)项目支出13,330,971.83元,主要是生产农户的农机(具)补贴、农业生产补贴等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7,987,904.53元,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项目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2,476.12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1,504.29元,项目支出13,310,971.83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件:1、白河县农业局机关2014年部门决算
2、白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
3、白河县畜牧兽医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
4、白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4年部门决算
5、白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
6、白河县农村经济管理站2014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