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11-12 09:51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县林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AB-dqbmxlyj--sgzc-2015-0017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林业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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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11-12 09:51

一、白河县林业局机关决算情况

(一)白河县林业局机关概况

1.白河县林业局机关的基本职能

白河县林业局机关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编制部门核定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和使用县级林业资金;

(4)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

(5)组织全民义务植树;

(6)指导各类商品林的培育,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蚕种、果树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7)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8)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9)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用途;

(10)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

(11)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12)承担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

(13)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白河县林业局机关内设股室5个和下属单位 6 个,主要包括党政办、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管理股、产业股5个股室;下属全额拨款单位6个,1个森林公安局和5个事业单位:林业技术服务中心、长防办、蚕桑技术服务站、木材检查站、林业产权服务中心,核定编制74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53名,工勤人员  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 102 名,其中在职人员72 名,工勤人员  人,离退休 26 人,遗嘱补助 4 人。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白河县林业局机关决算单位1个,主要包括白河县林业局机关和6个下属单位。如下表:

白河县林业局机关决算单位

 

编码

单位名称

编码

单位名称

编码

单位名称

155001

白河县林业局机关

 

 

 

 

 

森林公安局

……

 

 

 

 

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长防办

 

 

 

 

 

蚕桑技术服务站

 

 

 

 

 

木材检查站

 

 

 

 

 

林业产权服务中心

 

 

 

 

 

 

 

 

 

 

 

 

 

 

 

 

3.2014年度主要工作(从工作总结中摘抄)

(1)围绕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山林经济

(2)围绕城乡发展,强力推进造林绿化;

(3)围绕资源管理,扎实做好便民服务;

(4)围绕经济发展,奋力推进全民创业。

(二)收支决算总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52300.98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07,842.98 元,公务接待费144,458.00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7179.2 元,下降6.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元,主要用于境外考察等,201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织  个,累计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7842.98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842.98 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5 辆。

3.公务接待费 144458 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专项检查发生的费用。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 102 批次462人。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3,327,741.31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293,357.06 元,为省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其中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657,872.34 元。

(3)其他收入2,034,384.25 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元,主要是        。

(5)上年结转和结余16,674,326.36 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天保工程项目、退耕还林项目等未完项目和部分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64,235,819.68 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77947.34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57,872.34 元。

(1)基本支出6428777.50 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424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4851.2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15.02元。

(2)项目支出57149169.84元,主要包括天保工程类项目、退耕还林类项目等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766,247.99元,主要是天保工程类项目、退耕还林类项目、棚户区改造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二)白河县林业局机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77947.34元,其中:基本支出6428777.50 元,项目支出57149169.84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件:白河县林业局机关2014年部门决算